服务介绍:
《专利法》规定当专利设计人、申请人、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向专利局申请著录事项变更。著录事项变更包括名称变更与权利变更两类,还可变更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变更事项:
1.名称变更:当事人本身没有变更,而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因更名或者迁移新地址而发生的变化。
2.权利变更:申请人、专利权人、联系人等主体的变更。
3.专利转所: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
服务流程:

所需资料:
1.名称变更:相关变更证明文件(如户籍改名证明、工商证明等);
2.发明人变更:变更协议,全体发明人同意证明;
3.专利转所:解聘书与委托书;
4.专利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