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荷兰是比荷卢经济联盟的成员 。比荷卢经济联盟是比利时、荷兰和 卢森堡三国的联盟 。为了在荷兰注册商标,必须通过比荷卢知识产权局 ( BOIP ) 进行申请,因此将在三个成员国中获得保护。
比荷卢经济联盟的成员也是欧盟的成员,因此 欧盟商标 (EUTM) 在该司法管辖区受到保护。比荷卢经济联盟 也是马德里议定书的 成员。
比荷卢经济联盟是“先申请”司法管辖区,这意味着必须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对其的权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即使驰名商标尚未申请,也可以受到保护。
商标不一定要使用过才能注册。但是,先前对商标的有效使用可能有助于克服以缺乏显着性为由提出的最终反对意见。
如果商标在注册后的五年内没有被使用,它将容易受到基于未使用该商标的撤销行动的影响。
商标申请提交后,将在商标注册簿中公布两个月,在此期间,感兴趣的第三方可以根据其在先权利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同时,BOIP 将进行实质审查,以确定申请是否符合注册要求。
在比荷卢三国的注册商标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然后可以无限期地续订十年。商标续展最早可在到期日前六个月申请,最迟可在到期日之后六个月申请,但需支付延期续展费用。
服务流程:
提交申请→审查→公告→核准→下证
下证时间:
6-12个月
所需资料:
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签署)
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