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在韩国,为了获得商标的权利,注册是强制性的,因为该司法管辖区是“先申请”。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驰名商标即使尚未申请也可以受到保护。
商标申请是向韩国知识产权局( KIPO )提交的。韩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
尽管在申请之前使用商标并不是注册的必要条件,但在以缺乏显着性为由提出反对时可能会有用,因为它可以通过证明商标已获得显着性来帮助克服反对。
商标申请在商标期刊上公布后的两个月内,可以针对该商标申请提出第三方异议诉讼。异议成功的概率因情况而异。异议成功的概率因情况而异。
虽然商标在注册时无需使用,但需要在注册后三年内使用,或在不使用取消诉讼申请日之前的三年内使用,否则它将容易受到此类行动的影响。为了防止这种漏洞,该商标在韩国的使用必须具有商业规模。
在韩国,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十年,并可无限期续展十年。可以在到期前一年内申请续展,也可以在支付延迟续展费用后的六个月内申请续展。
服务流程:
提交申请→审查→公告→核准→下证
下证时间:
14-18个月
所需资料:
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规范商品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签署)
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6、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