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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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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7-23 17:51

依据《福建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已列入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

2.优先支持汽车、机械、电子、通信、石化化工、纺织、大型成套设备等行业企业;

3.培育对象应制定供应链绿色创建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如需辅导认证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可在下方链接留电,我们亚太知识产权与科创服务机构是福建省老牌企业资质认定机构,可根据企业条件辅导认定各项资质,申请惠企政策补贴。

相关服务: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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