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8900353307

商标被撤三,注册的每个小类都需要提供使用证据吗?

 二维码 184
发表时间:2024-02-26 11:54

是的,商标被撤三需要提供的使用证据包含每个小类,如果不能全部提供,无法提供使用证据的部分会被撤掉,仅保留有使用证据的部分。而如果是单独某个小类被他人撤销,则只需要提供该小类使用证据即可。

商标注册需要做好使用证据的留存,包括合同、发票、外包装、产品手册、说明书等,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答辩。

相关服务:商标答辩

文章分类: 商标撤销
分享到:
联系邮箱:yatai@fjsb.cn
联系电话:0595-22118712 / 0595-28001179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昌盛路2号亚太创新服务园\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山海大厦8层803
扫码关注企业微信公众号
了解最新资讯
Copyright © 福建亚太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亚太知识产权机构(代办机构)
业务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