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中文
/
English
首页
Home
商标
Nav
商标交易
Nav
专利
Nav
版权
Nav
国际服务
Nav
知识产权托管
Nav
项目认证
Nav
法律服务
Nav
关于我们
Nav
商标申请
商标设计
商标分类
商标综合
实用新型
发明专利
外观专利
专利流程服务
版权登记
其他版权服务
科技服务
认证咨询
高新申报
科创惠企服务
代办咨询热线:
18900353307
请问已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如需要“撤回无效宣告请求”,可在哪些阶段发出申请?
二维码
526
发表时间:2020-12-02 13:52
您好,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随时可以提出撤回请求,提交一份请求人签章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即可
。
上一篇
如何申请专利证书副本?
下一篇
哪些情形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正当理由?
文章分类:
无效宣告
商标撤销
分享到:
—————————————————————————————————————————————
热门服务
更多>>
作品著作权登记
咨询办理
商标转让
咨询办理
专利转让
咨询办理
扫码进入商标专利交易
小程序,即买即用
联系邮箱:yatai@fjsb.cn
联系电话:
0595-22118712 /
0595-28001179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昌盛路2号亚太创新服务园
扫码关注企业微信公众号
了解最新资讯
Copyright © 福建亚太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资讯
关于我们
知产问答
文章分类
亚太知识产权机构(代办机构)
业务
导航
商标业务
专利业务
版权业务
知识产权托管
项目认证
法律服务